据中新社6月4日报道,在当日的商务部新闻公布会上,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,财政税收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和调研对电商征税事项。
新京报6月5日报道称,姚坚4日在公布会上表示,关于电商税收立法,应当是由主管部门去研究,财政税收的治理 部门会对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完善。相关部门正在对有关课题进行研究,但是总的目标是促进这个行业的健康进展,在进展中得到进一步的促进和规范。但他并未说明征税具体实施时间及税率等细节问题。
他还透露,商务部目前也正在牵头制定《电子商务促进法》,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特别是中小电商企业的进展。
姚坚在会后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,对电商征税要区分进展阶段和企业类型。规模大的、进展比较好的电商企业当然要依法纳税,而对于成长中的中小电商企业该如何纳税,应该再做进一步讨论。
据南方周末网5月31日综合报道,5月30日有消息称,苏宁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对电商征税的提案已被相关部委采纳,相关部委正在研究调研实施电子商务征税的具体措施。
张近东是全国工商联副主席,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。今年两会期间,张近东在名为《尽快将电子商务进展纳入现有法治轨道》的提案中提出,急需将电子商务进展纳入现有法律治理 范畴,并提到“建议税收部门研究电子商务的征税方式,在大数据化时代创新征收手段,从制度层面规避偷漏税行为”。
目前,天猫、京东、1号店等B2C平台上卖家均需纳税,所谓“对电商征税”更多的影响C2C卖家,也即个人卖家。根据目前个体工商户起征点的规定,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额为2万元,不到此额的免税。超过2万元全额征税,税率为小规模纳税人3%,连续12个月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,税率为17%。
淘宝方面曾表示,目前有94%的淘宝卖家年营业额在24万元以下,大多数并不在征税范围内。
5月28日,商务部公布了《中国电子商务报告(2012)》。报告显示,2011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8万亿,同比增长31.7%;其中网络零售零售市场交易额超过1.3万亿,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.3%,同比增长67.5%,增速约为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的4.7倍。
今年5月6日,美国参议院对同意各州对网店征收销售税的“市场公平法案”进行投票,最终以69票对27票通过。白宫认为该法案将削弱网购的价格优势,一定程度上解决实体店沦为线下体验店的局面,州外销售低于100万美元的网店将被豁免,目前,各州仅可向在本州有实体形式的网店收销售税。法案仍需众议院通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