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6月1日正式宣布了《网络商品生意营业及有关服务行为治理暂行措施》,以规范网络商品生意营业及有关服务行为,掩护消耗者和谋划者的正当权益,促进网络经济一连康健生长。
措施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。
措施分为6章、44条,对网络商品谋划者和网络服务谋划者的义务、提供网络生意营业平台服务的谋划者的义务、网络商品生意营业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视治理等举行了划定。
违反这一措施有关划定的,*****可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今年4月,工商总局曾在其官方网站宣布了这一措施的征求意见稿,向社会果真征求意见。(新华网)